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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重油高效利用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山东省认定

时间:2013-09-30浏览:200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名单。我校牵头组织申报的三个协同创新中心通过认定,分别是由化学工程学院牵头的劣质重油高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由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牵头的致密(页岩)油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和由机电工程学院牵头的海洋油气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其中由我院牵头的劣质重油高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青岛)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京博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面向国家及山东省的油气资源发展的战略需求,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树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发展理念,实行强优协同、各展其长、优势互补、无缝对接的分工协作方式,坚持需求导向、总体设计、开放融合、创新引领的原则,致力于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劣质油加工利用领域学术创新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前沿技术研发基地和高层次优秀人才汇聚基地。目前,中心完成了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顶层设计,组建了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主任委员会等管理运行机构并完成了各平台的研究方向和任务目标规划,为全面开展劣质重油加工利用的协同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与科技、文化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高校特色和优势,显著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而实施。对于获得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人员聘用、人才培养机制、招生模式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赋予相对自主权;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学习和交流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相关教育、科技、文化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鲁财教〔20133号),学院和学校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讨论会、推进会,对申报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审认定委员会研究,最终确定首批23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通过认定,立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