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发【2014】14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的规定
根据化学工程学院第九届三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决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学院将对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学校抽取进行隐名评审的论文除外)进行隐名评审。学位论文上交时间与学校学位办每期上交隐名评审论文时间一致。
为充分调动学位申请人员和答辩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答辩效果,保证论文质量,学院将实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二次抽查复审制度。要求学院每个答辩小组必须在学校规定的答辩时间结束前一周,完成答辩并上报完“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汇总表”,学院将从所有上报名单中抽10人左右进行答辩复审。复审将由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为主要成员组成的答辩委员会按学科重新组织答辩并进行必要的质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