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院目前“危险品多、污染源多”的现状,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程序,结合学校《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根据“计划使用,不过多积存;妥善处理,不造成污染”的原则,同时配合学院对于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式”深入管理,学院联合学校公安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运输过程负责人必须为我院正式教职工。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负责人须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样本见附件),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学校公安处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的运输和装卸过程,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监督,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符合要求的,后勤管理处给予签字认可,经学校公安处确认后方可放行。
四、学院目前已对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库进行了区域分块管理,任何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的摆放必须整齐有序,不能超过规定区域。
五、学院将不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的运输和危险化学品(各种油品、废液)库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程序和要求、污染环境、乱摆乱放的,学院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