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第13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1.5月5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学习动员会议,传达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13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习内容和评议步骤。
2.5月17日前,各党支部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及时反馈,每名党员对照党章标准,对照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求,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填写《党员分析评议简表》(附件1)。
3.5月26日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保每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问题找得准、原因讲得透、方向看得明。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对党员进行定性定量测评。
4.5月31日前,各支部在综合分析自评、参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鉴定意见(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并将《第13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简表》(附件3)和《民主评议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名单》(附件4)报学院党委审定,同时报《党员分析评议简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5.6月3日前,学院党委研究并上报组织部评议结果。
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