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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1年上半年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时间:2021-01-07浏览:463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化工学院审查时间为312日之前

2. 2021年上半年要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生,请于3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degrees.upc.edu.cn/)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线下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博士、在职工程硕士预答辩由导师组织,资格审查前预答辩必须通过。博士、在职工程硕士请加入2021年答辩博士、在职工程硕士QQ群(814661971),注上姓名,学号,以便随时交流答辩事宜。

3.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将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外加白色封皮,经导师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学办(工科楼A-237)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参加资格审查。(在校硕士研究生由年级兼职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上交)

另外,在职工程硕士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的“虹美数码”店采集照片,并将22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到教学办。

通过补拍方式进行采集的在校研究生,将22纸质照片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也交到教学办。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于推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0]4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申请博士学位和在职工程硕士答辩的人员均需在资格审查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说明》。

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应安排在322日至515之间进行

2.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应于322日前向所在院(部)提交按规定格式制作的盲审论文,具体要求将在319日左右通知。

3.其余学位论文评审由学院采取明审或盲审方式组织实施。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资格审查期间,申请学位人员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相关责任。于322日前送交教学办。

本次答辩所需表格都进行了更新,请务必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栏下载2021年版。

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