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学[2022]18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具体情况,制定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欣梅 张永宁
副组长:刘 义
成 员:刘 东 徐光辉 李 军 卢玉坤 李 鹏 李 石
王继乾 王兆兴 唐艳凌
二、 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符合全面发展、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 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以内)或确有学科专长(学科基础课平均学分绩≥85分或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90分或有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认定标准参照附件2执行))或申请保研辅导员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允许1门不及格记录),但无欠学分情况。
4.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50%。
5.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有参加雅思(不低于5分)、托福(不低于60分)等外语水平测试且成绩相当的证明;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其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3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可向其所在院部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生所在院部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 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2. 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关于做好2019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3. 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与初审
1. 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证明材料。
2. 学院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初审,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五、推免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3年研究生的名额为78名。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表。
表1 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专 业 | 推免名额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8 |
化学 | 8 |
应用化学 | 15 |
环境工程 | 10 |
能源化学工程 | 9 |
化工安全工程 | 8 |
合计 | 78 |
六、对申请推免研究生的考核
1.学院对各专业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满足基本条件1-5。
2.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推免生,学院按本科专业组织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各专业召集人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任命,审查组成员由本专业2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小组召集人:李军
化学专业小组召集人:卢玉坤
应用化学专业小组召集人:李鹏
环境工程专业小组召集人:李石
能源化学工程专业小组召集人:王继乾
化工安全工程专业小组召集人:刘义
3.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学业成绩根据前三学年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1)学业成绩
①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化工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业成绩为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所有必修课的加权平均;
②化学专业,本科学业成绩为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所有必修课、限选课成绩的加权平均;
(2)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4.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附件2)。
七、工作程序
1. 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2. 组织学生进行报名。
3. 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学院要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注重学业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成果奖项等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公开答辩。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
4. 学院进行推免资格审查。其中,思想品德考核具体办法:学生提交个人思想品德表现陈述材料,由辅导员审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5. 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将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其他类推免生。
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学院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②理科实验班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③本研一体班学生由荟萃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19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④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6. 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工作日程
1. 9月9日,学院布置推免工作,分配推免名额。
2. 9月10日-11日,学院向学生公布制定的推免生实施细则。
3. 9月12日-13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4. 9月15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附件3)报送至学校。
5. 9月18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推免系统予以公示。
6. 9月21日,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未尽事宜参见学校教学[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上实施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9月11日
附件1: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docx.docx
附件3:2020-2022年核心竞赛榜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