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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0浏览:23790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化学化工学院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组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欣梅

副组长:刘东

成员:刘义  胡涵  陈小博  曾景斌 李翠玲  江小芳

2.督查组名单

组长:张永宁

成员:徐光辉  淡天俊   郭孟  魏孟吉  薛慧     

二、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计划

三、2023年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名单见附件。

注意:复试名单内的学生,如有参加各专项培养意向,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3248:30-15:00,地点:工科楼A119(学硕)、工科楼A-121(专硕)。资格审查期间每位考生需上交“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分组和复试地点将在324日上午公布在化学化工学院主页的通知公告栏,考生需自行查询。

324830-1600期间,考生均须登陆研招办主页,在复试专栏中提示的链接中完成素质测试并按时提交。

考生报到时将对其复试资格进行审查,需要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注: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二)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及占比: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笔试)40%、外语能力测试(面试)1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笔试)时间:324日下午1600-18:00。地点将于324日上午公布在化学化工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

3. 复试时间:325日上午800开始。

复试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评委将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总成绩=(初试总分/5)×55%+复试成绩×45%

(三)复试程序:

1.考生进行自我介绍。

2.外语能力测试。

3.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五、录取办法

1.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计划专项、山东省化学学科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专项、山东省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三个专项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化学化工学院将于327日下午16:00以后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联系人:李翠玲 江小芳      联系电话:0532-86981379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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