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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时间:2023-11-07浏览:418

全院本科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于2023年11月份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化学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石油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拟定本科生代表45名,代表比例占本科生总数的2.23%。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本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人数比例确定。现拟在2023级通过年级推荐选举20人(每班需推举一人参加),2022级通过年级推荐选举15人(每班需推举一人参加),2021级通过年级推荐选举10人。

2.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二)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备我校学籍的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