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接收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5、凡参加了学院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且申请学院推免接收专业的学生,以夏令营成绩为准,免复试。
二、接收专业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070300 | 化学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1703 | 生物化工 |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085602 |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
085701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
086001 | 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 |
注:要求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接收程序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需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 (http://upc.yanzhao.edu.cn/kspt),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学院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2.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考生需在 9月25日前联系确定导师,导师联系方式(http://cce.upc.edu.cn/yjsds/list.htm)。
3.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由报考导师团队组织安排,评委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基础知识结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
4.考核合格的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填写报名志愿并尽快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5.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复试、录取等工作。我院9月底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四、奖助政策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学生资助-奖助学金专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五、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办: 江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981379
化学化工学院
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