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鲁慈[2014]6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 “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鲁教财字[2014]20号)《201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爱心一日捐”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的原则,为搞好我校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捐赠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高校干部和教职工及校办实业等开展慈善捐赠,为生活特困学生、因病因故致贫的教职工及社会困难群体奉献爱心,为积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文明校园建设贡献力量,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山东做出更大的贡献。
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对象
全校各单位干部、教职工及所属生产经营性企业。
三、捐赠形式及标准
本次“爱心一日捐”及贫困肢残人家庭无障碍救助活动的捐赠形式为现金,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或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离退休人员收入除以30天),高校所属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
四、捐赠时间及组织形式
全校6月16日(周一)前完成捐款工作。各单位将收到的捐款交学校财务处。交款完毕后,各单位将交款收据一联和捐款人员名单送校工会。
五、捐赠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次捐赠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会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