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
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组织领导:
1.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欣梅
副组长:刘东
成员:刘义 胡涵 陈小博 曾景斌 江小芳 姜宁馨
2.工作督查组名单
组长:张永宁
成员:徐光辉 淡天俊 郭孟 窦雅琴 魏孟吉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应满足:CET-4≥568或CET-6≥426 或 IELTS ≥6.0 或TOEFL≥80(雅思、托福成绩有效期为5年,截至2025年9月1日)或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在本领域SCI二区及以上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申请者,经审查满足要求的,可认定外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
3、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应满足:CET-4≥426 或 IELTS ≥5.0 或TOEFL≥70(雅思、托福成绩有效期为5年,截至2025年9月1日)或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学术成果突出或在本领域重要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申请者,外语水平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申请阶段
1).个人申请
2025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工作日)。网上报名截止后至复试前,考生的报考学科(领域)、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报考导师等报考关键信息不得修改,学校不再接受补报名。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并在基本报考条件审核通过后邮寄纸质材料。
同时,考生还需要向申报导师提供一份申报该导师的申请理由报告。
2).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的基本报考条件, 学院成立报考材料审核小组,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在起点赋分60分的基础上,针对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评价,分层次差异赋分,满分100分。本年度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提供给面试考核小组。
3).考核时间:
英语笔试时间拟定在2025年4月18日,由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各学院面试。面试及综合考核时间拟定在4月19-20日,由学院负责组织。
四、考核办法及内容
(一)考核办法
1.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学院成立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内、五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组长。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语言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考核工作,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核查。
2.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面试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 考核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赋分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对每位申请人两门业务课的成绩进行评定(均采用百分制)。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以及心理素质;语言能力测试;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学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
1.基本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能力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从对专业文献阅读理解、翻译等方面,以实际应用能力为导向,考核其英语能力水平,满分100分。
3.专业素养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完成,以考生所选的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
考生以做PPT报告的形式汇报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以及对博士学习期间本学科发展的展望和自己的科研规划。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考察评价,满分100分。
5.考核结果
各环节考核(英语能力考核、两门专业课、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英语能力考核10%+专业素养成绩(业务课1)10%+专业素养成绩(业务课2)10%+创新能力成绩70%
五、录取阶段
考核结束后,学院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分学科方向确定拟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硕博连读学生,综合考察该生硕士阶段学习和科研创新能力。
录取时,如果复试总成绩相同,录取原则依次按照创新能力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细则实施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11月7日